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憲法
4月7日,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黨委組織召開黨委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學習憲法。會議由中心主任、黨委書記王斌主持。中心副主任張義鈞、紀委書記許國棟、副主任陶榮幸和全體處級干部參加了學習。
會上,王斌傳達了《國家海洋局辦公室轉發(fā)中央宣傳部司法部等部門關于切實加強憲法學習宣傳的通知》(海辦法字〔2017〕2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并結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設立“國家憲法日”和部分憲法條款進行了詳細解讀。結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實際,中心風險管理部副主任國志興和信息網絡部主任石曉勇分別談了學習體會。
張義鈞在發(fā)言時談到,憲法不僅從根本上明確了政治制度,規(guī)范了經濟關系,而且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干部依法行政等諸多內容,體現了以人為本、民主理念。我們要加強學習,在參與社會建設和管理、執(zhí)行黨和國家政策的過程中,在服務沿海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開展海洋減災業(yè)務工作的過程中,都應當將憲法作為根本依據。
許國棟在發(fā)言時談到,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明確了國家舉什么旗、走什么路,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國家的根本屬性。我們要高度重視憲法學習,深刻領會憲法及相關制度的背景、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學以致用,在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和局黨組工作部署,調動所有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把海洋減災工作做出成績,促進海洋事業(yè)發(fā)展。
陶榮幸在發(fā)言時談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通過學習可以了解國家的基本性質、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要切實提高依法行政的認識,工作中自覺做到按照憲法等法律規(guī)定規(guī)范言行。
最后,王斌在總結講話時指出,作為國家機關的直屬單位,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開展工作;作為公民,要了解基本權利和義務;作為海洋工作者,要深入學習憲法中有關海洋領域的法律知識。中心全體干部職工要進一步學習領會憲法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共同推進法治海洋建設。他強調,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各支部要組織深入的憲法學習宣傳活動,引導黨員干部群眾積極參與,認真學習,交流研討,切實提高對憲法權威性的認識,自覺維護憲法的法治權威。
集體學習后,會議還對中心貫徹落實國家海洋局“履職盡責年”活動的實施方案、迎接局巡視的自查自糾工作進行了部署,并傳達了《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規(guī)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精神。
會上,王斌傳達了《國家海洋局辦公室轉發(fā)中央宣傳部司法部等部門關于切實加強憲法學習宣傳的通知》(海辦法字〔2017〕2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并結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設立“國家憲法日”和部分憲法條款進行了詳細解讀。結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實際,中心風險管理部副主任國志興和信息網絡部主任石曉勇分別談了學習體會。
張義鈞在發(fā)言時談到,憲法不僅從根本上明確了政治制度,規(guī)范了經濟關系,而且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干部依法行政等諸多內容,體現了以人為本、民主理念。我們要加強學習,在參與社會建設和管理、執(zhí)行黨和國家政策的過程中,在服務沿海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開展海洋減災業(yè)務工作的過程中,都應當將憲法作為根本依據。
許國棟在發(fā)言時談到,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明確了國家舉什么旗、走什么路,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國家的根本屬性。我們要高度重視憲法學習,深刻領會憲法及相關制度的背景、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學以致用,在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和局黨組工作部署,調動所有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把海洋減災工作做出成績,促進海洋事業(yè)發(fā)展。
陶榮幸在發(fā)言時談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通過學習可以了解國家的基本性質、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要切實提高依法行政的認識,工作中自覺做到按照憲法等法律規(guī)定規(guī)范言行。
最后,王斌在總結講話時指出,作為國家機關的直屬單位,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開展工作;作為公民,要了解基本權利和義務;作為海洋工作者,要深入學習憲法中有關海洋領域的法律知識。中心全體干部職工要進一步學習領會憲法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共同推進法治海洋建設。他強調,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各支部要組織深入的憲法學習宣傳活動,引導黨員干部群眾積極參與,認真學習,交流研討,切實提高對憲法權威性的認識,自覺維護憲法的法治權威。
集體學習后,會議還對中心貫徹落實國家海洋局“履職盡責年”活動的實施方案、迎接局巡視的自查自糾工作進行了部署,并傳達了《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規(guī)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