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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2013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人才引進 2014-11-20 08:00:00 來源: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 22395 打印

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是國家海洋局直屬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是承辦海洋災害風險區(qū)劃研究和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承擔海洋災情調查評估的技術工作和海洋應急指揮平臺管理、運行,開展海洋防災減災領域科學研究、裝備研發(fā),承擔相關教育培訓工作等。為滿足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我中心擬引進高層次人才4名,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原則

1.人才引進嚴格按照國家海洋局有關要求執(zhí)行,既兼顧中心人才隊伍建設的近期需要,又著眼中心可持續(xù)發(fā)展對人力資源的要求。

2.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分為中心核心人才和中心骨干人才兩個層次,既強調引進人才的學歷和職稱,又注重引進人才的工作業(yè)績和業(yè)務能力,不拘一格,引進優(yōu)秀人才。

二、人才引進的基本條件

(一)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二)中心核心人才人選應具有正高級或相當于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能夠領銜組建和帶領相關領域內(nèi)高水平的科研團隊,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三)中心骨干人才人選應具有副高級或相當于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為博士后期滿出站人員),能夠融入中心重要工作領域、重點科研團隊,并發(fā)揮骨干作用,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四)負責并完成國家級或省部級科研項目1-2項;

(五)近五年在國際或國內(nèi)核心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3篇(含)以上(第一、第二或責任作者);

(六)具有5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jīng)驗;

(七)身體健康,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人才引進計劃與要求(見下表)

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序號

人才層次

用人部門

職位介紹

招聘

人數(shù)

專業(yè)

要求

1

中心核心人才

風險管理部

從事海洋生態(tài)環(huán)境災害分析評估和生態(tài)修復等相關工作

1

海洋生物、海洋生態(tài)、海洋化學相關專業(yè)

1.具有海洋生物和生態(tài)學研究工作背景;

2.具有海洋生態(tài)修復研究的基礎和經(jīng)驗。

2

中心核心人才或中心骨干人才

調查評估部

從事海上、海岸帶結構物安全分析評估等相關工作

1

港口及海洋工程、近岸海洋工程、工程力學相關專業(yè)

1.具有從事水動力學或工程力學等相關研究基礎;

2.具有結構物的環(huán)境荷載、船舶或海洋工程結構安全評估等相關工作經(jīng)驗。

3

中心骨干人才

風險管理部

從事海洋災害機理研究和危險性評估等相關工作

1

物理海洋、氣象相關專業(yè)

1.具有海洋大氣動力學研究和應用研究工作背景;

2.具有開發(fā)或應用海洋或大氣動力學數(shù)值模式的經(jīng)驗。

4

應急響應部

從事海洋溢油和?;翻h(huán)境影響評估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1

海洋化學、環(huán)境化學相關專業(yè)

1.具有海洋化學研究和應用研究工作基礎;

2.具有?;翻h(huán)境影響評估或應急處置相關工作經(jīng)驗。

 四、人才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2.報名材料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應聘條件和要求,應聘者投遞個人簡歷報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證明及主要研究論文、專著、科學成果、獲獎情況等資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3.報名方式:郵寄、電子郵件均可。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安河七王墳北路6號

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人事處

郵政編碼:100194

電子郵件:jzzxzp@126.com

聯(lián)系人:郁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10-62492505

(二)資格審查

中心將根據(jù)公告公布的崗位應聘條件,對報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三)考核

對符合應聘條件人員進行考核,參加應聘人員需準備20分鐘陳述材料(PPT)。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五)公示

以適當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研究聘用

五、相關待遇

依據(jù)《國家海洋局引進高層次海洋人才實施辦法》和《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國家海洋局海洋減災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